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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、端午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


来源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25-04-18 17:20:11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一、不采摘、不买卖、不食用野生蘑菇,不使用来历不明、不认识、不确定的野生动植物煲汤和泡酒,谨防中毒!

  二、河粉、米粉、米线、糍粑等潮湿米面制品以及泡发的木耳、银耳等要低温存放,并于当天加工食用完,防止变质引发食物中毒。

  三、饭前便后要洗手,生、熟食品要分开,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使用前要经过消毒,防止交叉污染;不生食肉类和水产品,生食的瓜果食用前要清洗干净,防止感染细菌、病毒和寄生虫。

  四、隔餐的食物、打包的食物、外购的熟食要重新煮熟煮透再食用;不过量食用粽子、糍粑等难消化的食物以及高糖、高盐、高脂的食品(尤其是老人、小孩和病人),不暴饮暴食,以免影响健康。

  五、超过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向村委会报备并接受指导,确保食品安全。

  一旦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发热等不适症状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设法催吐并尽快就近就医,同时保存好可疑食物和呕吐物、排泄物的样品。

  连州市质量强市办  连州市市场监管局(宣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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